征稿丨第二届“浙东唐诗之路”全国美术作品展
日期:2024-04-24
浙东名山盘结,古道逶迤,清流环绕,山水朗丽。唐时浙东更因其幽旷灵秀,引来诗人如云。无数文学巨擘在此寻山问水,畅游心神。西陵渡口,天台山麓,溯流而上,沿江而行。山水诗心,吟咏喟叹,大自然成为文人骚客无尽的创作源泉,并就此铺展开绵长的精神脉络,形成悠久的山水文化景观。为深入挖掘丰厚的文旅资源,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擦亮“诗画浙江”金名片,进一步全面展现台州文旅魅力,特举办第二届“浙东唐诗之路”全国美术作品展。
展览名称
第二届“浙东唐诗之路”全国美术作品展
指导单位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浙江省文化馆
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杭州最葵园艺术中心
承办单位
台州市美术家协会
台州书画院
台州市文化馆
展览日期
2024年9月
展览地点
杭州最葵园美术馆
台州当代美术馆
展览规模
征稿作品80件
(一)主题要求
1.围绕“浙东唐诗之路”进行创作,凝练彰显“诗心自在”的文化内涵,挖掘擦亮文化名山、人文水脉、森林古道、历史遗址、名城古镇、诗路古村等诗路“珍珠”,充分展现唐诗之气象、浙东之气韵,突显山水之优渥、人文之渊博,据此进行艺术创作,要求主题突出,内容健康,意境深远,情景交融。及与“浙东唐诗之路”相关的美术作品。
(二)作品要求
1.画种:油画、水彩画;
2.尺寸:油画装框后,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 (宽)
水彩画装框后,尺寸不超过180cm(高)×150cm(宽)
3.申报:送展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作品照片截稿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止
以收件地邮戳为准
照片收件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中路88号台州书画院
邮编:318000
收件人:吴志猛
联系电话:13819630088
信封备注:浙东唐诗之路。
作者待遇
1.参展作品由浙江省美术家协会颁发证书,浙江籍作者具备加入浙江省美术家协会条件一次。
2.参展作者获赠获赠《第二届“浙东唐诗之路”全国美术作品展集》一册。
3.本次活动在全国征稿作品中评选产生:金质典藏4名,典藏费3万元(税前);银质典藏8名,典藏费1.5万元(税前);铜质典藏12名,典藏费1万元(税前)。所有获典藏类作品由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典藏,并发给相应的典藏证书。入展作品,无典藏费,展览结束后,作品退回。
其他事项
1.入选其他展览的任何作品,均可参加本次展览。
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取消其参展资格。
2.评审委员会由浙江省美术家协会在浙江省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抽选专家组成。
3.组委会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像、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对典藏作品具有版权。
4.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5.本启事解释权归组织方。